你可以在本页找到比利时地区的地图,可以打印和下载PDF格式。比利时政治地图介绍了西欧的各州、地区、省和比利时的周边地区。

比利时地区地图

比利时地区地图

比利时地区地图显示了比利时的周边地区和省份。这张比利时的行政地图将使你了解比利时在西欧的地区。比利时地区地图可下载为PDF格式,可打印且免费。

比利时大区在与其领土相关的领域拥有最广泛的权力,因此与经济、就业、农业、水政策、住房、公共工程、能源、运输、环境、城乡规划、自然保护、信贷和外贸有关,正如你在比利时大区地图上看到的那样。他们监督各省、市和社区间的公用事业公司。布鲁塞尔首都大区不能对弗拉芒大区的权限进行投票;因此在荷兰语区,除了联邦和特定的市政事务外,所有的议会和政府机构都被授权。虽然瓦隆大区和法语社区有独立的议会和政府,但法语社区议会的成员来自瓦隆议会和布鲁塞尔首都大区议会的法语成员。

弗拉芒大区或佛兰德斯(荷兰语为Vlaams Gewest或Vlaanderen)占据了比利时的北部地区。它的面积为13,522平方公里(占比利时的44.29%),分为5个省,共包含308个城市,如比利时地区地图所示。官方语言是荷兰语。在布鲁塞尔首都大区周围以及与瓦隆大区交界的十几个特定的 "有语言设施的城市 "中,法语可用于某些行政目的。布鲁塞尔首都大区(荷兰语为Brussels Hoofdstedelijk Gewest,法语为Région de Bruxelles-Capitale,德语为Die Region Brüssel-Hauptstadt)或布鲁塞尔大区位于中心位置,完全被弗拉芒布拉邦特省包围,因此被弗拉芒大区包围。它的面积为162平方公里(占比利时的0.53%),是三个大区中最小的。它包括既是联邦首都又是大区首都的布鲁塞尔,以及总共19个城市。布鲁塞尔首都大区只包含一个行政区域,即布鲁塞尔首都区。

瓦隆大区或瓦隆(法语为Région Wallonne或Wallonie)占据了比利时的南部地区。它的面积为16,844平方公里(占比利时总面积的55.18%),并被划分为5个省,共包含262个市镇,正如其在比利时地区地图上所提到的。它的首都是纳穆尔。官方语言是法语,只有在靠近德国边境的9个东部城市形成德语区,这些城市在一战后被德国割让。然而,在与佛兰德斯交界的四个拥有语言设施的城市中,荷兰语可用于行政管理,在靠近德语区的两个这样的城市中,则使用德语。

比利时政治地图

比利时行政地图

比利时的政治地图显示了比利时的地区和省份。这张比利时的行政地图将允许你显示比利时在西欧的地区、行政边界和城市。比利时政治地图可下载PDF格式,可打印,免费。

比利时的政治是在联邦制、议会制、代议制民主、君主立宪制的框架下进行的,比利时国王是国家元首,比利时首相是多党制的政府首脑,你可以在比利时政治地图上看到。行政权由政府行使。联邦立法权属于政府和议会的两院,即参议院和众议院。联邦由(文化/政治)社区和(领土)地区组成。比利时的政治机构很复杂。在30,500平方公里的狭小领土上堆积了数量惊人的政治实体和机构,比利时保留了欧洲最昂贵的政治制度的记录:不少于57位部长和国务秘书分布在六个不同的政府中,这些政府周围有七个议会和十几个省政府。

比利时的政治组织被认为是造成该国社区永久性争端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造成国家债务问题加速的主要原因。大多数政治权力是围绕着代表主要文化(和政治)社区的需要而组织的,正如其在比利时政治地图上所显示的那样。自1970年左右,比利时全国性的重要政党除了捍卫自己的意识形态外,还分裂成不同的代表每个社区利益的政党。这些政党属于三个主要的政治家族,虽然接近中央:右翼的自由党,社会保守的基督教民主党,以及构成左翼的社会党。其他重要的新兴政党有绿党,以及如今主要在佛兰德斯的民族主义和极右翼政党。政治受到游说团体的影响,如工会和雇主组织,如比利时企业联合会。

比利时宪法是该国法律的主要来源和政治制度的基础,于1831年2月7日制定。它已经被修改过多次,但最相关的改革是在1970年和1993年进行的,正如其在比利时政治地图中提到的那样。作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国王在国家中扮演着礼仪性和象征性的角色。他的主要政治职能是在选举或内阁辞职后指定一位政治领袖来组建新内阁。在出现 "建设性不信任投票 "的条件下,政府必须辞职,议会下院向国王提出新的总理人选。国王也被视为发挥着象征性的统一作用,代表着比利时民族的共同身份。联邦政府的成员由国王正式任命,实际上是来自组成政府联盟的各政党。

比利时各州地图

比利时的州地图显示了比利时的所有部门和地区。比利时的州地图将使你了解比利时的地区和城市。比利时各州地图可下载为PDF格式,可打印且免费。

比利时分为三个地区,其中两个地区又分为五个州,你可以在比利时各州地图上看到。比利时宪法第5条规定了州的划分。这些州又被进一步细分为区。省政府由三个主要部分组成:省长,一个行政委员会,在弗拉芒大区被称为 "常设代表"(荷兰语:Bestendige Deputatie),在瓦隆大区被称为 "省学院"(法语:Collège Provincial),以及省议会(荷兰语:Provincieraad,相当于荷兰的州-省),由该省的居民选举产生,任期6年。常设代表机构和省级学院由7名成员组成:省长和6名由省议会从其成员中选出的代表。省议会的席位数与该省的人口数成正比。

布鲁塞尔首都大区不属于任何国家,也不包含任何国家。布鲁塞尔的省外地位从1995年开始存在,当时以布鲁塞尔为首都的前布拉班特省被划分为讲荷兰语的弗拉芒布拉班特州和讲法语的瓦隆布拉班特州,如其在比利时各州地图上所示。在这个区域内,几乎所有以前的省级权限都由其区域机构和法语社区委员会、弗拉芒语社区委员会或共同社区委员会承担。然而,布鲁塞尔首都区有两名联邦政府的专员,他们被称为 "布鲁塞尔首都区区长 "和 "副区长"。只要没有(联邦)法律、(大区)法令、条例或决定另有规定,省长就会行使在其他地方由省长行使的大部分剩余权力,特别是在公共秩序领域。

比利时的联邦国家分为10个州。布鲁塞尔首都的领土被认为是 "无州 "的,即省级权力已经转移到其他机构(布鲁塞尔首都地区议会、共同体委员会等)。德语社区是列日省的一部分。自从社区和大区成立后,各省已经失去了作为行政机构的重要性。他们可以在所有与各省有关的、不属于其他当局权限的事务中采取主动。这些是瓦隆地区的州。列日、纳穆尔、卢森堡、海诺特和瓦隆-布拉班特。这些是比利时各州地图中提到的佛兰德斯的州。弗拉芒布拉班特、西弗拉芒、东弗拉芒、安特卫普和林堡。